父母亲爱护子女,子女孝顺父母亲,那是理所应当的。可是有的人总是饱受了父母的溺爱,长大后便自顾自地忙活自己的去了,“娶了媳妇忘了娘”,更是司空见惯。还有的啃老坑老不养老,把曾对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爱的父母当累赘、讨厌在自己身边的父母, 这些不孝子女的悖行,丧失了应有的良知,背离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令人不耻,也为社会的和谐所不容!
父母对自己子女的爱,是最高尚最真挚的爱。且不说呱呱落地之后,父母的哺育翼护,也不说把屎把尿,怀搂手抱,就说子女生了病时吧,哪个父母不担惊受怕赶紧求医用药?有的即使要父母捐血捐肝肾,他们也会毫不犹豫。还有的,为了保护子女,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。 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。这一方面说自 己身上寄托了父母之爱,保护好自己,就是孝顺了父母;一方面说, 自己能来到这个世界,是父母给的,要从爱护自己开始,来好好地孝敬父母。 父母对我们最亲,恩情也最重,我们没理由不回报以孝顺,更没理由在父母生病需要我们的时候,弃之不顾。乌鸦尚知反哺,羊有跪乳之恩,何况是万物之灵长的人呢?父母有了疾病,做儿女就应该竭尽所能让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,将心比心,换位思考,不能因为惜财惜力惜功夫,就让父母默默忍受疾病的折磨,甚至撒手西归。孝顺的子女要悉心照料病中的父母,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,不分白天黑夜地在跟前侍奉,要给父母端水拿药,要帮父母准备饭食,要给父母盖被按摩,要帮父母排忧解难……父母临终时,自己的子女能在身边陪伴照顾起居,是他们最大的满足。为人子女的我们,不能因那些搪塞视听的借口而丢掉尽孝的本分;更不能不知孝道,弃老人如弊履。 “百善孝为先”。“孝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为人处世的 根本。俗话说,久病床前无孝子,那是对一般人讲的。即使在很多人已经奉行以“我”为本的今天,仍不乏老人久病后,天天忙着侍奉汤 药的大孝子。他们以孝敬父母为一种享受,当作一件乐事。你能像他们那样吗?想想父母的养育之恩,摸摸自己的良心,你就应该像那些大孝子们一个样了! 老人们会因有这样的孝顺子女而感到欣慰,感到满足,感到骄傲!别人,也会在心里,对你竖起大拇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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